成都开启“无人驾驶”时代 约50公里道路作为测(2)

来源:测试技术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6-2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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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 前期已发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行驶号牌的12台车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

前期已发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行驶号牌的12台车辆(4辆纯电动城市客车,8辆纯电动轿车)将在以上道路开展自动驾驶测试。每天0时至9时、17时至24时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下,禁止进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有关规定,符合测试条件的车辆除外)。

二、指定龙泉驿区下列道路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白鹤西路(灵德南路至西河大道之间路段)、西河大道(白鹤西路至成洛大道之间路段)、新双龙路(成洛大道至体育场西路之间路段)、体育场西路(新双龙路至东安大道之间路段)。

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车辆损毁事故,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智能网联汽车的界定范围?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在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根据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驾驶人应提供适当的干预;高度自动驾驶是指在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在特定环境下系统会向驾驶人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驾驶人/乘客可以不响应系统请求;完全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动态驾驶任务,不需要驾驶人/乘客介入。

车辆保险有要求: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道路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道路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道路测试主体必须符合《管理规范》第五条规定,同时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为道路测试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不少于500万元/车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不少于500万元/车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

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道路测试必须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

6月23日,封面新闻从成都市政府官网了解到,《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已于日前印发并生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装配有智能网联系统的机动车辆在各类社会公共道路(区域)指定路段进行的自动驾驶功能道路测试行为活动,及其试点、试行时载人载物运行的行为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均适用该细则。

文章来源:《测试技术学报》 网址: http://www.csjsxbzz.cn/zonghexinwen/2022/0623/1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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